出纳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纳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出纳管理制度1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发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出纳管理制度21、出纳付款前先要审核各部门人员交来的原始凭证,审核它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手续是否齐备,各负责人签是否齐全,对记载不正确,手续不齐全的预以退回不予支付。
2、公司业务人员、采购人员,因采购、出差或其它原因需向财务借款的,要填制内部借款单,列明部门、原因、金额,经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办理借款。
3、借款在办完业务后,要及时向财务报帐冲减借款,并交回余款,已三次借款未报帐者不得再次借款,再经催促不报帐者,在工资中扣除。
4、采购人员购货款的报销,需提供完整的购货发票,发票上经办人要签字,后面必需附材料保管员的材料入库单后,才能报销;材料保管员必需对照发票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一一核查实物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方能开据材料入库单,第一联保管员留存,第二联交财务存,第三联交采购人员报帐,如发现书写不清楚的,在问明后,重新注明所写内容,避免财务人员做帐不明确。
5、机械台班费的报销,需项目施工人员填写该机械台班进出场作业的起止时间原始记录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凭结算表及原始记录单,再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能支付。
6、材料机械转运费的报销,由项目施工人员填写所转运物资的名称、数量和金额,经项目负责人审核,交预算人员核算统一的机械台班费结算表后,由报销人打领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方能支付。
7、租赁费的报销,支付架管、扣件、搭机、升降机等租赁费,必须附有双方签定的租赁合同,用于财务核对租赁费用,如果每次是以预付款支付,先由租赁单位打借款单,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进行支付,但项目保管员每月应提供所租赁单位所用机械实际租赁费用,提供给项目负责人作预借款的依据,直到不用为止,再进行统一结算。一个月结算一次,每月结清,无论那种付款方式,都要附有保管员原始的机械、架管等入库、出库的台帐,根据台帐、合同,计算出使用的天数和金额,每月传递一次给财务,以便进行帐务核算。
8、项目各班组人工费的支付,在合同内的项目,每次按工程进度和甲方拨款情况,进行综合分配,每次预借工程款,各班组打借条,注明借款额已完成的工程量、班组名称、借款姓名,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
9、合同外零星工程支付,先由现场施工人员提供原始的施工方量,交负责人审核后,再由预算人员统计零星工程结算表,班组凭结算单打领条,项目负责人签字,方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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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支票领用单或支票申请单进行复核,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单据或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及支付流程: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签字(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领款人签字(印鉴),付讫后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章。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法人代表印鉴由出纳人员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出纳管理制度7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
4、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
3、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5、审批、审核流程: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
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印鉴由会计保管;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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