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管理制度

时间:2024-06-17 09:19:14
库存管理制度

库存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库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库存管理制度1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第3条现金管理原则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现金限额管理

第4条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3章现金保管

第11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4章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第19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3)现金盘点。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5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库存管理制度2

第一条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实时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第二条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第三条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务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第四条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第五条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

第六条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

第七条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生产部反映。

第八条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第九条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三)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四)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五)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六)仓库内禁止吸 ……此处隐藏11288个字……购,在收到物资时由运营中心采购部按照相关验收要求进行入库。

3.4行政中心行管部采购主要负责采购工作

3.4.1公司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行政中心行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提报所需,进行采购,收到物资第一时间,必须依照实物及验收单,对入库存货,及时录入OA,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

3.5行政中心须定期对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3.5.1发货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先到先发,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资,发完再发另一批次的物资。

3.6入库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总监及相关部门批准。

3.7对于已售存货退货的入库,行政中心应根据营销中心填写的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营销总监、董事长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由行政中心、营销中心、运营中心确定处理方法。

四.领用与发出

4.1领用分类

4.1.1公司各部门领用日常办公用品,应在OA上提报资产领用申请。仓管员凭经批准的资产领用申请表,核对存货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

4.1.2营销中心、项目技术中心、运维中心等部门领用技术或项目的物资时,应在金蝶系统申请物资出库单,再由行政中心行管部按照流程规定,进行发出。

4.2对仓管人员由于违规发放存货造成存货变质、失效等损失,仓管人员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要接受行政处分。

五.盘点与处置

5.1行政中心、计财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取抽盘方式,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盘点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对于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用每月盘点一次。

5.2月度盘点时间为每自然月最后一天,年度盘点为每自然年最后一天

5.3行政中心应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

5.4行政中心应充分做好盘前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5.4.1将盘存表表格预先准备妥当

5.4.2仓库内存货应分别码放,按类别区分

5.4.3存货有序摆放,力求整齐。

5.4.4各项存货应于盘存前在OA上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行政中心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一联送计财中心,一联行政中心自存。

5.4.5盘存期间除紧急发货外,暂停发货。

5.5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表若需修改,均需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5.6存货盘点应当及时编制盘点表,盘盈、盘亏、毁损情况要分析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六.检查与监督

6.1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6.1.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6.1.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

6.1.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准确。

6.1.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价格是否合理,处置价款是否及时收取并入账。

6.1.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成本核算、价值变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七.附则

7.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计财中心和行政中心

7.2本制度经公示后即时生效执行

库存管理制度12

1、 目的

加强对公司原辅料、备品(备件)、成品库存的安全管理,防止缺货、断货、积压等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辅料、备品(备件)、成品。

3、 术语

安全库存:是指当不确定因素已导致更高的预期需求或导致完成周期更长时的缓冲存货,安全库存用于满足提前期需求

采购周期:指采购方决定订货并下订单、供应商确认、订单处理 <>、生产计划 <>、原料采购、质量检验 <>、发运的整个周期时间。

4、职责

4.1 生产管理处与物资采购处负责共同制定原辅料的安全库存,报主管领导审批。

4.2装备能源处负责制定备品(备件)的安全库存,报主管领导审批。

4.3销售公司与生产管理处共同负责制定成品的安全库存,报主管领导审批。

4.4仓储运输处负责根据安全库存管理原辅料、成品库存。

4.5装备能源处负责根据安全库存管理备品(备件)库存。

5、工作程序

5.1生产计划编制人员每月结合成品的安全库存表制定公司月度生产计划。

5.2采购人员结合原辅料、备品(备件)的安全库存表制定公司月度采购计划,依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5.3仓库管理人员每日根据安全库存检查原辅料、备品(备件)库存数量,发现数量小于或超出规定时,需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

5.4仓库管理人员每日根据安全库存检查成品库存数量,发现数量小于或超出规定时,需及时通知生产计划编制人员。

5.5采购人员在接到仓库管理人员库存报警或超量通知后,应根据生产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与供应商联络,通知供应商及时交货或改变交期。

5.6生产计划编制人员在接到仓库管理人员库存报警或超量通知后,应根据生产实际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制定临时生产计划,通知生产分厂执行临时生产计划。

6、安全库存设定标准

6.1原辅料安全库存:按照原辅料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库存。

木浆、煤炭等大宗物品:结合市场行情、采购周期,生产管理处制定相应的安全库存。

化学品:结合市场行情、采购周期、有效期、生产管理让制定相应的安全库存。

特种器材:结合市场行情、采购周期、生产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库存。

包装材料、五金钢材等其他:结合采购周期、生产管理处制定相应的安全库存。

6.2 备品(备件)安全库存:结合市场行情、采购周期,设备能源处制定相应的安全库存。

6.3 成品安全库存:根据不同的客户要求,结合产品的品种、保质期等因素,销售公司制定相应的安全库存。

7、相关文件表单:

7.1生产管理处制定的《原辅料安全库存表》

7.2设备能源处制定的《备品(备件)安全库存表》

7.3销售公司制定的《成品安全库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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